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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黑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调查研究

发布时间:2022-04-09 12:30:22

摘要:通过对黑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现状和金融支持现状的调查分析,指出金融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完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支持体系、完善文化创意产业商业支持模式和完善配套机制三方面给出了金融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集群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黑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支持研究》,项目编号:13E090

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不断发展,对于资金的融通需求变得越来越迫切,投融资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桎梏。因此,如何以金融手段来解决文化创意产业的资金短缺,已成为业内专家和各经营单位不断探索的重要命题。
一、黑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支持现状调研
(一)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调查
近几年黑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到了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增加,自2010年至2013年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17. 7 亿元、285亿元、398.6亿元、500亿元,占GDP比重分别为2.1%、2.27%、2.9%、3.25%。截止到2013年文化产业机构达到8.4万个,从业人员55万人,1个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试验园区,8个国家级示范基地,56个省级园区基地,带动了全省影视制作、演艺娱乐、艺术品生产等传统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也促进了旅游休闲、动漫游戏、网络信息、文化会展等新兴文化创意产业迅速兴起。
黑龙江一批具有龙江特色的文化艺术、动漫游戏等创意产品在全国影响广泛,初步形成具有国内外知名度的文化旅游、冰雪特色、音乐歌舞等多个文化创意产业品牌。如中国•哈尔滨国际冰雪节被誉为世界最大的冰雪主题游乐园,年营业收入1.2亿元。黑龙江冰雪艺术发展公司的冰雕艺术展成功运营于美国、以色列等多个国家;黑龙江冰尚杂技公司创意的冰上杂技剧目《北极光》、《幻境极光》等赴10多个国家和地区演出2800多场;黑龙江格言杂志社的《格言》品牌,稳居全国期刊市场前十强。广播剧《中国有个北大仓》、电影《萧红》、电视剧《松花江上》分别获“五个一工程”奖,龙视传媒创作的《闯关东前传》在央视一套隆重播出,取得良好收视效果。
(二)黑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支持现状调查
随着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重视,黑龙江文化创意产业己经形成了与产业相关的一整套投融资体系, 
1、黑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支持现状
从2009年黑龙江省政府及人民银行哈尔滨支行等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推动和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如: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关于促进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金融保险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黑龙江省中小型企业直接债务融资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对黑龙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持和推动作用。
2、黑龙江成立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
黑龙江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与其旗下的黑龙江文化产业发展基金被黑龙江省委确定全省文化产业唯一的投融资平台。该集团创新发展了“1+8”的产业模式,即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地产、教育、体育休闲、物流、信息融合发展的模式,努力打造以黑龙江文化产业基金、融资担保、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为核心的文化资本产业群,以文化置业、文化传媒、文化园区为核心的文化实业产业群,助推龙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3、黑龙江省政府推动银企合作
2014年黑龙江省政府颁布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金融保险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该意见提出要完善金企对接平台。根据资金需求情况,组织召开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对接会议,广泛吸纳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的金企对接活动。此外黑龙江省文化厅、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从开发适合文化产业发展特点和融资需求的信贷产品与服务、创新完善文化金融合作服务体系。
4、黑龙江成立文化金融服务中心
2014年黑龙江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成立。该中心是全国首家省级文化金融专业服务机构。该中心包括融资担保公司、文创银行、文化小贷公司、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文化产权交易所、版权评估公司、文化金融研究院等机构,形成一条完整的文化产业金融服务链。并引入券商、风投基金,从融资担保、股权投资、企业改制、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等方面为文化企业发展服务,促进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有效解决中小微文化创意企业融资担保及产知识权交易等问题。
5、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状况
截止到2013年5月,黑龙江省共有金融机构64家,证券业机构9家,保险机构3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我省实际文化产业项目及文化企业的资金需求,采取多种方式提供了资金支持,如:大额集中授信、银团贷款、短期融资等方式。信贷金额不断增加,2011年至2013年文化产业信贷余额分别为:12.9亿元、21.4亿元和33.6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分别为:8548.7亿元、9906.7亿元、11906亿元。分别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为:0.15%、0.216%、0.282%。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积极开展“金融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示范点”建设工作,引导加大对影视剧制作、传媒及动漫等文化创意企业的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广告收益权质押贷款”、“文创小微企业联保贷款”等符合文化创意产业特点的新型信贷产品和融资模式。
二、黑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黑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近几年得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相对于其他省份仍然处于落后的地位。2012年由中国人民大学公布的中国省市文化产业发展指数分别按综合指数、生产力指数、影响力指数、驱动力指数排名前十的省市均没有黑龙江。就东北三省来说,黑龙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速度远远低于辽宁和吉林,金融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力度严重低限制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脚步。
(一)金融支持滞后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黑龙江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但相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速度来说远远不能满足文化创意产业对资金的需求。黑龙江的文化创意产业起步较晚,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且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在该阶段对资金的需求较大,而主要的融资是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文化创意企业的特点使得从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很少,很多项目由于资金短缺而搁浅。金融业对文化产业的贷款总额占社会贷款总额的比重还不到 0.3%左右,与文化创意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不匹配。
(二)政策支持不完善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虽然制定了多项政策引导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2014年设立1.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产业发展,但缺少基金的具体安排和用途安排的规范性文件。也没有税收优惠和政府贴息等规范性的文件。
(三)金融机构发展滞后
黑龙江省与金融发达的地区相比,一是金融机构种类少,主要是银行类金融机构,而证券类和保险类的金融机构较少,限制了金融与文化创意产业有效对接。;二是金融机构创新能力差,多数金融机构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信贷支持模式不符合文化创意企业资产特点和资金需求特点,只有哈尔滨银行和浦发银行创新性推出以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针对知识产权质押及应收账款质押、未来收益权质押、订单质押、联保等组合担保方式的贷款产品等适合文化创意企业的金融信贷产品。所以导致了文化创意企业融资结构单一,主要以银行信贷融资为主;三是缺少适合文化创意产业的保险产品、专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风险基金,都限制了我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四)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
目前黑龙江省融资担保公司法人机构共176家,注册资本超过一亿元的为90家。担保业务主要有:动产抵(质)押担保、供应链订单融资担保、一般性融资贷款担保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从全省来看担保机构发展不平衡,机构数量少,规模小,担保方式品种少。
黑龙江省虽然建立了文化金融服务中心,由于刚刚设立,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定价、流转、担保等全方位服务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如规范产权市场、提高产权市场服务、完善评估定价服务、设立专业文化创意产业担保机构、提高担保机构服务水平等。
三、黑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支持村完善对策
为促进黑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金融部门应把握金融支持文化大繁荣的有利时机,积极创新适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并积极探索融资支持模式,为黑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资金需求服务,实现双赢的格局。
(一)完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支持体系
1、健全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支持相关政策
文化创意产业的金融支持政策应包括黑龙江省财政资金中设立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财政贴息、税收优惠和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进行完善。
黑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一是应设立黑龙江省国家级和省级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该园区的环境治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二是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贷款贴息、担保补贴、高端创意人才奖励、新技术开发、创新项目补贴及数字化建设与传播等方面。
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从事文化创意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文化创意产业技术开发的科研机构取得的收入免征或减征营业税或所得税。
拓宽融资渠道:在该方面政府应创造文化创意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的条件,制定政策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制,引导、支持担保机构为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进行融资担保。
2、完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推动机制
制定的各项文化创意产业的金融支持政策一般只是纲领性文件,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针对每项政策都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指导意见,对政策内容和具体事项予以详细说明,来推动该政策的有效实施,否则就形同虚设。
3、建立文化创意产业信息共享机制
黑龙江省为加大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力度,应建立文化创意产业信息共享机制。政府要支持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中心,该中心应汇集政府政策信息、银行的金融产品信息和中介机构的服务信息,实现政银企信息共享。提供以投融资服务为核心的产权评估、交易咨询和流转、金融中介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
4、设立文化创意产业管理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应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文化创意产业的相关工作,包括相关金融支持政策、实施办法、实施意见、基金管理办法各种优惠措施等细则的制定;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先期工作的组织与引导等。
5、设立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发展基金
在黑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管理中心的领导下,以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作为引导资金,引进商业性合作资金,启动和运作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发展基金,为黑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完善文化创意产业商业支持模式
为实现黑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与金融的有效对接,金融机构应抓住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和大繁荣发展的有力时机,在政府政策的推动和引导下,应积极构建文化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文化创意产业金融产品,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同时,实现金融与文化创意产业的共同繁荣。
1、建立文化创意产业专业行或专营机构
黑龙江省银行类金融机构应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全面服务体系,首先应建立文化创意产业专业行或专营机构,培养专业团队,创新文化创意产业服务模式,抢占市场先机。
2、构建多元化融资平台
为满足不同发展阶段文化创意企业的资金需求,金融支持不能仅仅局限于银行放贷,应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设计基于债权、股权和版权为基础的交易平台,建立包括   在内的完整的金融服务链条,发展多元化融资。对于经营稳定处于成熟期的文化创意企业应推动其在主板市场上市,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支持文化创意企业采取发行企业债、集合债和公司债等方式融资。对于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应发挥信用增进机构的作用,积极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等为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3、开发创意金融产品
传统的信贷产品不适合文化创意企业的特点,为加大金融对文化创意企业的支持力度,应创新信贷金融产品,如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收益权质押贷款、版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贷款。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内的或文化创意产业链中的中小文化企业探索实施联保联贷的金融支持等方式。
4、推进创新金融服务
应针对文化创意企业特点创新服务,提高服务效率。一是要加强金融机构合作,实现债券、信托、基金、保险、信贷等一条龙金融服务;二是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效率;三是改善文化创意产业信贷消费环境,培育文化创意产业消费信贷市场;四是优化外汇业务流程,满足文化创意企业对外贸易用汇需求。